20091109

兩件小事之人與人

我不知道在別人眼中我是否很辣,辣者非善男信女也。嗯,那當然我可不是省油的燈,工作上不給人添麻煩;自然,我也不許 (對, 是不許) 別人給我增添麻煩。就在剛才跟某人討論事情時 (同一件事討論n次有夠煩吧,但我不怕煩,因為懶左野會煩多十倍),對方頑固無比,立刻我就反省起來。要是我們爭論下去到底會有結果麼?而我認為別人頑固不堪的時候,我自己又是否五十步笑百步?我恨別人的不負責任而令人家為你拾攤子,怪誰是沒甚意思,但人要反省。不是說把事情攪好就可以置身事外,依然故我,有些地方值得堅持我就不會讓步,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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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也奇怪,某天與同事下班後一起走一段小路,我們就聊起來。而其實我們共事多年也不過是點頭之交(不同team 也完成不同部門),那天他卻跟我說起私事來。有時,我不明白,我何得何能得到別人對我的信任而吐出那些私事呢 (那段不過10分鐘的路程我們實在可以說一些無聊客氣話) ,是否因為我看起來不像會說是非呢?又是否因為我自我保護意識太強才覺得那些私事不宜輕易對不相熟的人吐出? 對於別人給我的信任,誠言是受寵若驚。無論如何。

不過呢,他跟我分享的是快樂事。那,也給我添一下幸福感囉,多謝他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