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覺得自己是個好幸福好幸福的(傻)人。
++++

戲是看了書也讀過,卻說不出所以然。有人感觸我自然明白,那是一個過程。走過了就會好。我確切記得自己赤腳走過的路,但今天我穿上給自己買來的鞋子,不用再怕舉步維艱也至少不會跌至頭破血流。
說回故事,電影不是甚麼一會事,沒故事性可言,那種蒼涼更不要說了。如果電影要說的是愛,肯定那是扭曲,不完整,甚至是先驅了某些不該在70年代出現的事。認真的,愛最最應該是做而不是說。
兩位主角我也喜歡,菊地凜子是不用說的好卻不是最好。而且,電影又不是個人的事。還是先讀書了解故事比較好而沒有因此而錯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