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因為沒有人跟我說過。雖然我認為自己寫的字比真人低調得多,盡量避免公開說私事,然而在敝blog的一字一語一直是我手寫我心。個人認為要是別人先看我字然後見其人後果該會很不一樣(我想說我是很低調,人也愛思考當然還有我真人沒像那麼膚淺)。
我跟誰一起沒跟誰在一起,朋友來問,我也只會說一聲。不是有甚麼不好說,只是不習慣跟別人分享私密。我常說有話要吐出來的我不會隱瞞,重點當然是要看你是誰。
但其實我是怎樣判斷甚麼事就是我所謂的私密甚麼不是呢?從不喜歡面書這東東,被人投訴out 到冇朋友我倒是不介意,可是有時得更新甚麼時往往又比人慢了很多很多 (你知啦, 香港人點可以慢架) 。於是我有面書但朋友又來問,怎麼都沒有照片?大佬呀,我不想share 囉,我最憎sharing (有一次老外友人問我點解唔玩fb 我真係答佢” I hate sharing” 唔得你死) 。
你比我寫返Christmas card 代替 sms e-card ;你比我打返電話代替 sms ;你比我入返戲院靜靜地兩個鐘而唔係睇dvd (甚至dl) 鍾意就睇一個charter 鍾意又飛一個charter; 你比我買返CD 手執一份報紙,好唔好?
咩都要方便,方便之後你有甘多時間做咩啫?答唔倒啦。
科技令人有果種迷失,我唔知點同你講。
又,點解我打打下字打左白話架?唔鍾意囉!!